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示
2025-10-17 17:16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武汉彤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下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东政土字〔2025〕81号),同意收回武汉彤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下位于东西湖区新沟电厂东、汉丹铁路南、惠安大道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地块不动产证书编号为鄂(2025)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5665号,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21578.30平方米,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841.8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本事项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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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