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2023-12-01 18:18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认定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走马岭街道办事处1宗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坐落

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约定的开工时间

闲置时间

闲置原因

1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走马岭街道办事处

走马岭街兴工十路以南、惠安大道以东

85864.6

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20211217

1年以上

政府原因(其他政府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