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2023-12-01 18:18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认定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走马岭街道办事处1宗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约定的开工时间 | 闲置时间 | 闲置原因 |
1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走马岭街道办事处 | 走马岭街兴工十路以南、惠安大道以东 | 85864.6 | 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 2021年12月17日 | 1年以上 | 政府原因(其他政府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