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03 15:17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多次在局务会上部署推进有关工作。我局组织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的有关培训视频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案例,结合理论与实际工作思考,提高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以来,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和区政府信息部门的指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办公室主任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概况

     2019年以来,我局共受理4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现场申请30件、信函申请15件,办结43件,2件正在办理中。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列明申请方式及联系电话,多渠道指导群众进行政府信息申请操作。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培训与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时答复,结合工作实际,力争达到答复形式和内容的规范性。

(四)主动公开概况

1.门户网站情况

门户网站据实更新,信息发布总数449条,概况类信息73条,政务动态信息376条。向区融媒体中心提供41条信息。

2.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我局自2013年起开始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公开的时间节点、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3.办事服务事项公开情况

1)政务服务网一站式公开。我局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132个事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公共服务。对涉及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了包括基本信息、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行政复议、窗口办理、许可收费等方面的内容;对涉及依职权的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事项,公开了包括基本信息、自由裁量、办理流程、法律依据和问题咨询等方面的内容。

2)窗口办事指南公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我们将其所有事项的一次性告知书、申请表、网上申报流程、咨询电话、办事地点及相关模板等信息形成二维码格式并制作成名片形式,放置收件窗口及咨询台,办事人员只需扫描二维码,就可了解该阶段事项公开的所有信息。

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涉及两个监管事项:对城乡规划的监管和野生动物保护。2019年度已按要求完成本年度抽查计划,具体检查结果如下:

序号

检查对象

检查任务名称

检查结果

1

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19年度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

未发现问题

2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2019年度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

未发现问题

3

湖北怡清雅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对城乡规划的监管的抽查

未发现问题

4

武汉星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对城乡规划的监管的抽查

未发现问题

5

湖北南远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对城乡规划的监管的抽查

未发现问题

抽查计划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开,抽查结果尚未公开。公开方式包括部门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

5.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情况

土地供应环节中,待区政府批复的挂牌条件及供应方案报市局,并于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对于成功竞得的土地于市交易中心公示成交信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中,受理相关申请材料,对准予受理的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初审并出具方案修正意见书,经过相关会议研究形成方案批准意见书,在相关部门出具协审意见后,结合有关材料对项目进行面积指标校核,校准后进行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13

331

规范性文件

0

7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3

491

50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7

5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879.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3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2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1

2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3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意识不够。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继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干部职工对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

2.对政务信息类型研判不够准确。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类型研判还存在不准确的问题,如对已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未向申请人指明该信息已主动公开,仅依申请将信息公开,未做好主动公开渠道的宣传。下一步将加强政务信息类型的分析研判,对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向申请人指明获取方式;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明确可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如不动产登记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