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协东告字〔2022〕01号)

2022-02-11 11:09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政府批准,依据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现对以下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布。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储备

土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土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公告时间

D1110(100-2+1006

惠安大道以东、江汇四路以北

公用设施用地

50

3883.42

 

以审定方案为准 

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30日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含节假日,自2022211日起,到2022313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金北一路51号(台商大厦8楼)

系 人:

联系电话:027-83087956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在该地块协议出让计划公告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