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径河街严家渡片区旧改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2017-12-13 11:54
admin
根据《房屋征收决定书》(东政征(2016)第1号),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一款规定,收回位于径河街金山银湖湾东路以东、径河河岸以南、张柏路以西、北大附中以北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武汉东西湖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壹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1996]字第160101008号)。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土地权益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