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祁家山北片旧改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2015-09-29 09:09
admin

      东西湖区政府已对张喜龙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祁家山新村382号1单元2层1室房屋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东政征补字(2015)5号)、对赵学功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祁家山新村新2栋2单元2层1室房屋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东政征补字(2015)7号)、对满洪流位于祁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祁家山新村新2栋2单元4层1室房屋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东政征补字(2015)8号),对陈文革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祁家山新村新2栋2单元6层1室房屋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东政征补字(2015)9号),根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和《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注销上述房屋的土地证书(东国用(改2003)第190115230-03-1201号、东国用(改2003)第190115230-04-2201号、东国用(改2003)第190115230-04-2401号、东国用(改2003)第190115230-04-2601号)请上述被征收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土地证书交我局注销废止;逾期未交回的,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上述土地证书自动废止。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5年9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