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东西湖区城镇土地定级暨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通知

2011-02-17 10:08
admin
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园区、农场):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2011年2月25日上午九时在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对东西湖区城镇土地定级暨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的代表须为东西湖区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同一单位最多推选2人参加(其中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园区含1名所在地企业代表);
3、参加听证会代表必须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