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示
2019-10-28 15:55
admin
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东西湖公司项下三宗土地使用权位于东西湖区兆丰花园17栋20号、21号、22号,证载分摊土地面积分别为53.36平方米〔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88号〕、53.36平方米〔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89号〕、74.15平方米〔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91号〕,共计180.87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商业服务用地。现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东西湖公司向我局申请将上述三宗土地无偿退还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退还面积分别为53.36平方米、53.36平方米、74.15平方米,总计180.87平方米。为盘活该地区土地资源,拟同意无偿收回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东西湖公司上述180.8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事项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东西湖区啤砖路51号(临空港大厦)
联系电话:027-83244692
联 系 人:喻工(土地利用科)
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