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鄂州龙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11-11-25 08:53
admin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收回鄂州龙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概况
土地使用者:鄂州龙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土地坐落: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徐家台
使用权面积:5058.94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1999)字第110105022号
二、公告期限:
2011年11月25日8时30分——2011年12月1日17时。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
联系人:戚薇
联系电话:027-83246031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