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示(东国用(2003)第190110084号)

2017-01-04 11:30
admin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将项下位于吴家山街二雅路以东、东吴大道以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无偿退还区政府。申请退还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2003)第190110084号,证载使用权面积6820.8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收回面积为5426.81平方米。为合理利用该宗土地,拟同意以行政处理收回方式无偿收回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项下5426.8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交由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
      本事项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东西湖区啤砖路51号(临空港大厦)
      联系电话:027-83244692
      联 人:喻恩源(土地利用科)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O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