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银湖街马池路南、汀香南路东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2007]190号】调整的公告
2011-03-31 12:12
admin
为支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应相关单位申请,拟对我区金银湖街马池路南、汀香南路东地块(市场供地项目、用地面积:11892.80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 [2007]190号】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拟调整方案为:
1、容积率拟由“不大于1.8”调整为“≤3.5”,即地上可建建筑面积“不大于21407平方米”调整为“不大于41624.80平方米”; 建筑密度拟由“不大于35%”调整为“≤40%,且高层建筑建筑密度≤15%”;建筑限高拟调整为“≤200米”;绿地率拟由“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要求执行”调整为“≥30%”;
2、规划设计条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公告期限为10日。项目相关规划详细资料可在我局或我局网站查询。对该公告的反馈意见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发送、寄送或传真至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430040)。
联系人:王 工 E-mail:ghk83243235@126.com
电 话:027-83243235 传 真:027-83223275
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