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泰顺和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规(东)地[2011]21号】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调整的公告
2012-09-18 11:08
admin
根据区政府相关意见精神,拟武汉泰顺和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我区107国道(辅道)南、高桥五路西、台北一道北地块的地块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武规(东)地[2011]21号】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方案为:
1、建筑密度由“≤40%;其中,高层建筑建筑密度≤15%”调整为“≤45%;其中,高层建筑建筑密度≤15%”;
2、规划设计条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公告期限为10日。项目相关规划详细资料可在我局或我局网站查询。对该公告的反馈意见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发送、寄送或传真至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430040)。
联系人:胡 工 E-mail:ghk83243235@126.com
电 话:027-83243235 传 真:027-83223275
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O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