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示
2021-04-12 00:00
admin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下一宗土地使用权位于东西湖区金银湖金山大道南、金南一路西,土地证号为东国用(2011)第280101002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证载使用权面积为51001.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下同)。现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关于呈报收回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方案的函》,申请由区人民政府收回上述5100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补偿费用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向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据实结算。地块收回后交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按现行规划实施储备。
本事项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东西湖区啤砖路51号(临空港大厦)
联系电话:027-83243233
联 系 人:喻工(土地利用科)
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