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六项制度 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2011-09-13 08:57
admin
      为贯彻落实市局“治庸问责”活动,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规范窗口审批、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局《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超前服务制度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11】107号)等文件精神,区局行政审批科窗口严格执行以下六项制度,为我区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软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1、超前服务制度。本制度所指超前服务是指对一些特殊建设项目,在正式申报国土、规划相关手续前,我科室提前介入,帮助服务对象开展的各种技术指导,政策咨询等工作。
      2、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对象办事或者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必须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及不予办理的理由。
      3、预约服务制度。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固定时间内加急办理的申请事项,服务对象与工作人员双方事先约定,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服务。
      4、工作岗位A(B)角制度。A(B)责任人互为A(B)角。A角对某项工作主要负责,B角协助做好该项工作,当A角出差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完成该项工作时,由B角接替完成该项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A、B两个责任人一般情况下不得同时外出,不得以经办人不在为由,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受理服务。
      5、限时办结制度。在符合有关规定和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科室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所申请事项的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
      6、并联审批制度。当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同步受理,分头办理,内部衔接,尽快办结的一种审批形式。(行政审批科  胡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