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及启动区细则获批

2012-08-01 09:00
admin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工业发展“倍增计划”,深化落实《武汉市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中对于我区新型工业化园区的要求,我局从2011年9月开始启动《东西湖区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示范园区控规》)编制工作,分为控规导则及控规细则两个层次编制。
     2012年6月6日,该控规导则及启动区细则获得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复(武政办[2012]75号)。我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规划范围为:东起十一支沟,西至荷沙公路,北达西湖大道,南抵慈惠大道和汉渝铁路,总用地面积72.3平方公里;其中,启动区范围为:东起十六支沟,西至华征路,北达金山大道,南抵慈惠大道和汉渝铁路,用地面积为26.9平方公里。
     注:该示范园区在编制时名为“东西湖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后接武汉市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业倍增示范园区名称的通知》,通知中将园区名称规范为“东西湖区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