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项目顺利通过专家验收

2017-01-24 08:32
admin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必须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我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第一、二两包,湖北省测绘工程院中标项目第三包,并于2014年10月27日分别与两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由此该项目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历时两年,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严密的设计、规范的组织实施,依靠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严格执行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两级检查制度,通过各个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全体作业人员共同努力,完成了东西湖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项目。我局于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28日组织对三个项目包进行区级自查,形成区级自查报告。
      2017年1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组由来自武汉大学、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农调办、武汉市测绘研究院、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荆州市勘测院的5位专家组成。市局地籍处(市不动产登记局)刘虹副处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王辛之总工、区局何强副局长出席项目验收会,区局地籍科、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参加了验收会。
项目验收会现场
 
      验收会上,专家组在听取我局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之上,审阅了相关成果资料,抽取部分成果进行内、外业检查,并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成果资料齐全、内容完整,达到《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调查项目技术设计书》要求;承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规定的生产任务;项目实施方法合理,成果满足技术设计书要求;项目组织严密,质量保障措施得当。验收组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并建议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成果进行认真整改,确保调查成果能够满足确权登记发证的基本要求,同时为不动产登记提供数据支撑。
项目验收组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外业检查
 
      最后,刘虹副处长作总结发言,她充分肯定了我局组织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祝贺项目一次通过专家验收。刘处长指出,东西湖区辖区土地均为国有土地,本可以不参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但是区国土规划局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为此,参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开展东西湖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为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提供了动力源泉。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项目资料归档与数据入库,为接下来的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