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告DXH结果告字[201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于2013年5月3日9时至2013年5月17日10时止(挂牌期限),在东西湖区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挂牌出让结果如下:
DP(2013)012号地块,位于走马岭食品路北、新征路南。宗地面积为99909.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饮料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30%-60%;绿地率10%-20%,并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竞得人为湖北乐百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成交价款为3775万元。
DP(2013)006号地块,位于径河街新城十五路东、田园大道南。宗地面积为23182.1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医药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30%-60%;绿地率10%-20%,并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竞得人为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成交价款为890万元。
DP(2013)007号地块,位于径河街新城十五路西、田园大道南。宗地面积为13473.4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塑料制品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30%-60%;绿地率10%-20%,并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竞得人为武汉市合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交价款为510万元。
DP(2013)008号地块,位于东西湖区径河街柏银路西、环南路北。宗地面积为9207.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30%-60%;绿地率10%-20%,并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竞得人为武汉达美联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成交价款为355万元。
DP(2013)009号地块,位于新沟电厂东、汉丹铁路南、惠安大道北。宗地面积为21578.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于记录,媒介的复制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30%-60%;绿地率10%-20%,并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竞得人为武汉大观包装有限公司,成交价款为800万元。
DP(2013)010号地块,位于高桥南五路以西、联盟路以北。宗地面积为12715.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30%-60%;绿地率10%-20%,并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竞得人为武汉伊势模具有限公司,成交价款为485万元。
DP(2013)011号地块,位于高桥南五路以西、革新大道以南。宗地面积为51623.2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30%-60%;绿地率10%-20%,并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竞得人为武汉乾运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成交价款为1955万元。
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上公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