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

2017-09-28 09:33
admin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测绘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测绘勘察有关规定,经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城乡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和建设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土地资产经营战略研究,提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统筹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统筹协调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测绘勘察事业发展规划等,并组织报批、实施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综合协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区、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等规划,指导编制乡镇、村庄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基本农田保护、高产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规划,指导编制区、场级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审查、审批以上各类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年度建设计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6、负责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拟订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
发的措施;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未利用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高产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
    7
、负责规划选址定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法高效办理各类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交通、市政及其它工程设施,下同)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
、负责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工作。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用地预审和下达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工作;组织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审核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方案。
    9
、负责土地资产经营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转让及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基准地价;负责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和土地储备供应管理工作;对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拍、挂监管。
    10
、负责土地权属管理。负责土地权属确认、登记、核发证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
    11
、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管理,依法高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指导各街道、园区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12
、负责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地质勘察成果和地质资料,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评估防治、矿区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负责探矿权、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3
、负责测绘勘察管理。负责测绘项目登记,管理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和测绘成果;负责测量标志的使用核准和保护工作,监管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及登载;组织开展规划勘察、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审批。

    14、承担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督察日常工作。拟订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的审批、实施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执法管理,查处建设工程核位放线至规划验收前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会同城管部门查处其它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国土资源、测绘勘察执法监察,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16、负责全区基础地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统建设及开发利用;负责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测绘勘察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新技术推广运用和行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展示工作。
    17、负责全区范围内各类管网建设期的选址和监督管理。指导编制城乡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消防、交通信号设施等管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综合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下达实施。
    18、负责国土资源和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访相关工作。
    19、负责局系统绩效目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财务审计、综合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收取、代收有关费用。
    20、承担区规划委员会、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1、接受市下放和委托审批事项办理业务。
    2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东西湖区国土规划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东西湖区国土规划局总编制人数84人,其中:行政编制10 人,事业编制7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 人)。在职实有人数74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66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4 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3897.68万元,支出总计6588.56   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5336.63万元,降低136.92%,主要原因是土地整理和规划编制收入减少;支出增加34.24万元,增加0.5%,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9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9.24万元,占本年收入97.5%;其他收入98.43万元,占本年收入2.5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8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29万元,占本年支出21.85 %;项目支出5149.27万元,占本年支出78.1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88.9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1.92万元、690.1万元,增长40.32%、17.7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土地整理项目的收支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191.4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191.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439.29万元,项目支出752.1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设备购置65.19万元,用于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的购置;信息化建设153.82万元,主要用于视频会议室建设;三店地铁小镇规划设计费70万元,用于地铁小镇
总体规划设计;耕地质量调查评价34万元,用于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费;测量费19.5万元,用于建筑红线勘察定桩服务费;办公网络资费31.61万元,用于宽带升级、办公平台内网年费,移动网络年费等;乡镇国土所视频会议室建设12.4万元,用于六个基层所视频会议室建设;新城中心规划设计费60万元,用于新城总体规划设计费;地籍信息及执法工作经费285万元,用于地籍信息和执法工作经费。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57.22万元,支出决算为57.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35.24万元,支出决算为35.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度预算为1988.8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8.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1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部门名称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部门名称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50.56万元,支出决算为32.52万元,为预算的 64.3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56万元,为预算的     100%。
2016年区国土规划局因公出国(境)团组次,  1 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4.56 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规划业务考察。通过赴法国考察,学习其在高精度风场、空气质量模拟、城市舒适度等方面的世界领先研究技术和城市管理经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6.82万元,为预算的74.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2万元,为预算的74.5%,比预算减少9.1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被区行管局接收。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11 万元;维修费9.61万元;过桥过路费0.25万元;保险费5.67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支出0.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14   万元,为预算的   11.4%,比预算减少8.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和接待标准降低。
2016年区国土规划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接待1.1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局检查工作和调研的接待,65批次381人次(其中:陪同71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2万元,降低 0.67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4.56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降低1.3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5.13  万元,降低 81.78%。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698.27万元,本年支出1698.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698.2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等方面支出。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东西湖区国土规划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63万元,比2015年减少698.42  万元,降低81.68 %。主要原因是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调账导致决算数字不够准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东西湖区国土规划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9.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6.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西湖区国土规划局共有车辆 17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